上述《通知》发布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顶层设计已经到位,如何真正让每个人得到“惠民普照”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在推行大病保险“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希望政府能在角色定位、操作流程、使用效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着力消除大病保险领域的“隐形门槛”。当然,于保险行业而言,也还存在人才准备不足,基础数据缺失,部分公司以抓保费为主、存在恶性竞争等问题。而且一些保险公司不能满足社保部门“关于简化报销手续、确保群众方便”等要求,缺乏从社保补充保费的征收、医疗服务及监管、补充保险医疗赔款发放的“一站式”服务,这些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大病保险的全面推进。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吴焰在提案中建议,首先,完善大病保险的双向调节机制,对超额结余及政策性亏损建立相应的动态“双向”调节机制,实现风险共担,避免因政策性亏损由保险公司单方承担,造成这项工作的扭曲和不可持续的状况,同时,探索建立大病保险风险调节基金,合理区分责任;其次,科学确定统筹层次,有效提高医保基金的效能,合理提高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确保大病保险的服务质量和可持续运行;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医疗风险管理,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交互标准,鼓励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参与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建立阳光运行机制,逐步将基本医保数据向保险公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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