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三:车险全险即保险公司全赔
去年夏天,东昌府区陈先生的大货在高速路上行驶时发生自燃,他购买了车险全险,费尽周折将车辆残骸拖回后,陈先生找到投保的财险公司申请理赔:“我花15万买全险了,怎么车烧成这样一点也不给赔?”
对此,该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表示:陈先生买的全险也仅仅是个套餐而已,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此外还有玻碎险、盗抢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或者涉水险、自燃险等,不符合条件是不赔的,建议在购买时能够认真查看所谓全险所具体包含的险种。还需要注意,因酒后驾车、事故逃逸、未年检等问题产生的事故,事故损失是由自己承担的。
误区四:复杂的合同内容,看不懂就搁置
“买的健康险,合同内容好几页,看着就头大,也看不明白。”东昌府区刘女士谈她对保险合同的看法。
保险产品日渐增多,繁复的保险条款开始引发越来越多误解和争端,究其原因,有些是条款本身模棱两可,普通人理解的字面含义与保险的条款含义不同;有些是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地误导,或解释不到位。
对此,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表示:购买保险产品前应要求代理人出具完整的保险合同,对保险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予以充分了解,以免出现理赔纠纷。投保人在购买险种时切记要问清“哪些情况下可以理赔”,并在合同上以书面形式呈现,且勿轻信口头承诺。
误区五:存钱变成买保险
“存款送保障”、“储蓄加免费保障”,本来是进银行存钱,却在销售人员的误导下不明不白购买了保险。事实上,遭遇这种情况最多的是老人或农村人,他们受身体状况和文化层次影响,对保险产品了解较少,只是出于对银行或者保险业务员的信任才购买。因此无论是签署相关文件还是电话回访,往往都是一知半解。
陈律师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应首先认清销售人员的身份资质,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并应当仔细了解产品性质和条款约定,不盲目不冲动,不偏信营销人员的口头承诺。保险产品都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只要对保险合同有任何不满意都可以提出退保,保险公司应当全额退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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