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综合意外险犹豫期的保费
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目的是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一般是长期人身保险,如纯寿险、健康险才有。而综合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很多并不存在犹豫期。而且有的保险合同中会有明确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所以当保险公司对综合意外险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消费者应该要重视,因为这些产品在退保的时候也不是真正能全额退保的,有的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四、注意综合意外险的承保范围
一般综合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如果伤害的原因属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另外,有些因工作因素带来的伤害,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所以消费者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同时,可根据需要单独或者附加不同的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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