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民营险企近年的疯狂扩张和运营能力不足是偿付能力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专家建议,在投资环境日渐复杂的背景下,资金运作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的民营资本应谨慎进入保险领域。
6月6日,保监会发布监管函称,正德人寿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中,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实际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7.08%,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责令正德人寿停止接受新业务。
然而,保监会这一纸监管函引发了正德人寿的强烈抗议。正德人寿先后四次在其官网发布公告说明公司财务情况、股东态度等信息,认为公司偿付能力不存在问题,其间不乏对监管的异议。对此,保监会也表态称“检查是经得起各方面监督,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几经拉锯,至整改大限前的6月30日晚,正德人寿最终“服软”:决定以增资方式解决偿付能力问题,但尚未公布细节。
事实上,被偿付能力不足困扰的不止正德人寿。
记者查阅保监会官网了解到,今年以来,信泰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和长安责任保险三家险企均收到保监会对于其偿付能力不足的监管函。数据显示,2013年四季度末,信泰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新光海航人寿为113.29%,长安责任保险为114.49%(根据保监会监管规定,偿付能力在150%以上的方为正常公司)。为此,信泰人寿被监管层要求自3月17日始停止开展新业务,新光海航人寿和长安责任保险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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