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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该准备的保险-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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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定期寿险又称“定期死亡保险”或“定期人寿保险”,通常能够保障身故或残疾风险。这一险种费用低廉、保障功能强,可以让投保人以最低的保费成本,满足某一特定期间(通常是被保险人家庭责任最重时期)的保险保障需求。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投保示例:

  王炳仁,男性,现年30周岁,购买20年期的祥和定期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20年期缴费,每年交费500元。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该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20万元。

  产品评价:

  该款定期寿险对消费者比较有利的一点在于保单内含的可转换功能,也就是合同生效2年后,可将本合同转换为该公司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且无需核保。同时,该合同具有保费自动垫缴和减额交清功能,一旦投保者无力缴费或是忘记缴费,可以保留合同的有效性。

  费率上方面,看起来这款产品也比较低,比如一个30岁男性购买10万元额度,20年期的该款产品,每年保费同样只需要250元,与前述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的定期产品都比较接近。但是消费者必须看清楚,这款产品的保障责任范围只有一条“被保险人身故”,而泰康和新华的两款产品保险责任中还包括被保险人的高残,且其中的高残保险金等同于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过窄,可以说是这款产品的劣势所在。

  险种名称:收入保障定期寿险

  出品公司:中保康联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险期限:可选择10年,15年,20年,25年或30年期,或至被保险人50岁,55岁,60岁获65岁

  缴费方式:趸缴、年缴

  年缴方式的缴费期限:可灵活选择

  保险利益: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身故,受益人自被保险人身故确定日起,每月将可得到等值于保险金额的月度身故保险金,直至保险期满日为止。若被保险人在缴费期满日前身故,保险公司另按比例退还最后一期已交保险费。

  投保示例:

  张先生今年30岁,有一个3岁的女儿。他为自己投保一份保险金额为1000元的收入保障定期寿险,保险期限20年,缴费期选择为15年,每年缴纳保费336.9元。在保险有效期内,家属从被保险人身故确定日起可以每月领取1000元的保险金给付,直到保险期满。如果在15年缴费期满前身故,家属同时还可以从保险公司退还的最后一期保险费。

  产品评价:

  这是国内首款在定期寿险的保险金支付方式上有所创新的产品,在国外并称为收入保障型寿险。这一产品并不是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一次性给予受益人保险金,而是像“工资”一样分期支付。这样的好处是能让受益人在长期内都有比较稳定的一笔收入,有利于家庭财务的安排。通过日常的少量保费支出,换来家庭未来所需长久稳定。一旦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发生不测,家人(尤其是子女)可以借此得到比较固定的收入补贴,避免为基本的生计问题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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