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只能提供暂时的寿险保障,在保险期满时终止保单效力。随着保险需求和经济收入状况的改变,有些投保人希望在期满时续保一个定期寿险,有些投保人还可能在期满前将定期寿险转换为终身寿险。
但是,有的被保险人可能因身体状况恶化而被视为拒保风险,买不到所需保险产品,或者保险费率将明显增加。针对投保人的这种顾虑,保险公司在定期寿险中设计了两个重要的条款:可续保条款和可转换条款。
可续保条款——允许投保人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在定期寿险期满时续保一个定期寿险。换言之,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检或向保险公司提供关于最近健康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果投保人要求续保,则不论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如何,保险公司都必须给以续保。多数可续保定期寿险保单规定,投保人可以续保一个期限、保额与原保单相同的定期寿险。比如,对于保额10万元、期限5年的可续保定期寿险,投保人可以续保一个保额为10万元、期限为5年的保单。当然更多时候,保险公司通常只允许续保保单的保额低于原保单、保险期限小于原保单。
可转换条款——允许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将定期寿险转换为终身寿险。也就是说,即使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已严重恶化,成为不可保风险,保险公司也不能拒绝投保人的转换要求。转换后终身寿险的保费只能按事先约定的保险费率收取,不能根据特定被保险人的死亡风险而提高保费。当投保人将可转换定期寿险转换成终身寿险时,保险公司通常会签发一个新的保单,并通常根据转换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保险费率。比如,王先生在32岁时为自己投保了一份10年期可转换定期寿险,4年后,他因为自己的收入显著提高而决定将该保单转换成终身寿险,则终身寿险的保险费率按照王先生36岁来计算。
养老保单:保障体面的退休生活
每个人对自己的安康承担着主要责任。长期以来,我们主要通过节俭的方式来积累财富,以便为自己的老年生活提供保障。同时,政府也通过社会保险为我们提供一个最低限度的基本福利保障。在个别城市,企业雇主也开始尝试提供部分企业年金补充我们的老年收入。但这些都不足以完全解决我们的退休养老问题。
我们面对的难题:
人口老龄化群体迅速膨胀,我国己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到2025年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2.8亿,占总人口18.4%,成为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
人均寿命快速上升,2050年预期达到85岁。
通货膨胀难以预期,2008年到2015年我国每年将至少保持3%-5%的通胀率,这无疑会严重侵蚀我们辛苦积累的养老金。
独生子女政策下,空巢老人数量猛增。例如,北京市空巢家庭占比34%,单身独居老人占老年人口比例在1999年就达到了11%.
老年慢性病发病率上升,医疗负担过大。过去几年,平均每年门诊费用增长13%,住院费用增长11%.疾病使得我们的退休生活品质严重下降。
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和替代率较低。
因为上面的问题,退休计划应尽早开始,最好以家庭夫妻俩为主体一同规划。退休后生活型态变化,已完成了子女教育、房屋贷款等重大的家庭支出。只有在经济富足的情况下,才能过上惬意的银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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