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状况分析
鉴于金先生一家目前的经济状况,要承受保费较高的终身寿险或分红保险会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但是,不考虑将来可能的风险,一旦病痛灾祸袭来,对金先生一家将会是致命的打击。
定期寿险是金先生最适当的选择。可用很低的保费支出换取关键时期高额的寿险保障,既为家庭提供充分保障,又不会对目前生活造成负担。
金先生选择网上投保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详情如下:
产品名称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交费期间保险费
爱相随定期寿险30万元30年20年1080元/年
在未来的30年中,金先生可获得如下保障:
年度意外身故保险金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投保第1年45万元1080元
投保第2年45万元30万元
投保第3年45万元30万元
投保第30年45万元30万元
备注:
1.投保年龄
网上投保仅限您为自己投保,投保年龄限为18-50周岁。
2.投保地区
本保险仅限居住于如下地区的中国公民投保: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四川、山东、天津、湖北、河南、安徽、福建、湖南、云南、青岛、深圳、宁波、厦门、大连、陕西、河北、重庆、广西、江西、山西、新疆、贵州、内蒙古、甘肃。
3.阅读条款
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本保险的适用条款:《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4.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犹豫期
自保单生效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向您无息退还所交纳的保险费。
6.首期及续期保费的支付
首期保险费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续期保险费可通过银行自动转账、网上银行或泰康新生活广场柜台进行支付。对续期保险费,本公司提供60日的交费宽限期(自保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60日内)。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结束时,若您仍未交付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7.信息变更的通知
如果您的电子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登陆自助服务专区或与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2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8.告知义务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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