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给付选择权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在向我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可申请一次性提前给付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各期保险金,给付金额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各期保险金按预定的贴现利率计算(福利贴现)所得的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值。我公司一次性提前给付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各期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终止。预定贴现利率为以下二者中的较大者:(1)5.5%;(2)中国人民银行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月第一营业日颁布的一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基准利率+1.5%。若保险金受益人在向我共申请保险金时未申请行使一次性给付选择权,且我公司已经开始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按年分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受益人不得申请行使一次性给付选择权。
产品说明
1、保险责任宽泛:身故等同于全残;
2、免除责任少:仅3条,等同于华夏终身寿险(分红型);
3、针对保障逐年、持续发生的家庭大额费用,例如:生活费用、
子女教育费用、父母孝养费用等;
4、保障型寿险:保障人生重大责任期,低保费,高保障;
5、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在华夏终身寿险(分红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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