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16-5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交费方式:
趸交(一次性交费)和年交两种
分期交费期间分为5年、10年、20年和30年
保险期间:
6种:5年、10年、20年、30年、至被保险人生存至5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至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产品特色
交纳低额保费,获得高额保障
保险金由“身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组成
保险期间分为5年期、10年期、20年期、30年期、被保险人生存至55周岁止,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止六种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时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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