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轻症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的约定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的轻症重疾保险金额等于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
附加险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我们按照确诊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标准为下面两项数值较大者。
1、个人账户价值的105%
2、附加万能重大疾病保险C款的基本保险金额
附加险轻症重疾种类*
轻症重疾提供包括原位癌、脑垂体瘤、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较小面积III度烧伤等九种非重大疾病定义的轻症重疾保障。
附加险重大疾病种类*
除行业协会规范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外,特别提供5种针对成年人的重大疾病保障。
双账户选择
我们将为您建立个人账户,下设稳健型子账户和进取型子账户。在满足公司相关规定后,您可以在投保时约定期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进入各子账户的比例,也可根据子账户表现和自身需求,调整该比例,以及选择子账户间的转换。享受专业理财服务,财富稳健增值。
部分领取
您可以根据财务状况和支出需求,向我们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
保单贷款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累计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80%,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
*注解:本项为附加万能重大疾病保险C款的保险利益,除本项外,其他各项权益为主险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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