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定期寿险 > 正文
太平洋人寿附加定期寿险介绍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太平洋人寿附加定期寿险可附加于多个主险产品,提供纯身价保障,保险期间设定多样,交费方式灵活,是补充、加大身价保障的较好选择,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保障。
  保险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

  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文章来源:太平人寿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