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利益
海康「安心如意321」定期寿险:
身故保障:
50周岁前身故,一次性给付300,000元,本合同终止;
50岁至60岁前身故,一次性给付200,000元,本合同终止;
若年满60岁至65岁身故,一次性给付100,000元,本合同终止。
海康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重疾保障:(疾病免责期90日)
若被保险人于65岁前初患28种重大疾病之一,并于确诊后的第二十八天仍然生存,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元,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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