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为您提供包括人身和健康的全面保障,此外还有红利累积。
1、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针对18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提供22种重大疾病保障,其中5种特别重大疾病双倍给付,给付后重大疾病保障责任终止;给付后,终身寿险的保额相应减少;未给付则到被保险人18周岁时自动转换为成人重大疾病保障。
2、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针对18周岁及以上的被保险人首创轻重症分离的保障方式,即提供33种成人重大疾病(按当时的基本保额给付)和5种成人轻疾疾病保障(轻疾按照基本保额的20%给付且每种轻症给付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重疾给付后重大疾病保障终止,轻疾给付后该轻疾责任终止,给付后,终身寿险的保额相应减少。
3、身故/全残保险金
疾病导致:180日内(含180日)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计划终止;180日后按保险金额给付,计划终止。
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计划终止。
4、祝寿保险金
生存至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5、红利
在有效期内每一会计年度末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红利为现金红利,可累积生息或抵交保费。
本计划包含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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