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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定期保险的理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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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视高额损失,自留低额损失。确定保险需求的首要考虑是风险损害程度,其次是发生频率。损害大、频率高的损害优先考虑保险。

   客户背景

  刘小姐在1999年买的康宁定期保险(买的时候40多岁,到70岁),一次性交费1.5万元,保单上的保险金额是3.5万元,今年确诊患了癌症。

  请问专家:1、可以索赔到多少?

  2、合同上有条款说只要有十大疾病之一发生合同就终止,那一次性交的保费可否退回?

  3、如果到70岁的时候保费退回,那退回的保费是多少?

  专家分析

  1、保险金额3.5万

  2、有十大疾病之一发生合同就终止意思是赔付一次后合同终止,就是说这次赔付刘小姐3.5万后,保险结束。下次再得十大疾病之类的保险公司奖没有赔付责任。

  3、70的时候不叫保费退回,应该叫返还。退回指退保,通常很吃亏的,70岁时保险合同解除,应该返还的还是保险金额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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