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重大疾病种类:
1.心脏瓣膜置换术 2.早老性痴呆(阿耳茨海默氏病)
3.血管成型术(最高给付10万元) 4.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5.细菌性脑膜炎 6.良性脑瘤 7.心肌病 8.主动脉手术
9.失聪(丧失听力) 10.脑炎 11.失明 12.肢体缺失
13.丧失言语能力 14.多发性硬化 15.严重头部创伤
16.运动神经疾病 17.帕金森氏病 18.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9.暴发性肝炎 20.急性心肌梗死 21.中风
22.生障碍性贫血 23.癌症 2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25.昏迷 26.重要器官移植手术 27.瘫痪 28.慢性肝病终末期
29.大面积烧伤 30.慢性呼吸衰竭 31.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
(三)红利及红利分配:
终生分红。
领取方式: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四)举例分析:
案例1: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0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10万元,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案例2:客户谢合众投保了“幸福人生保障计划”,其中“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10万,“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5万,发生“重大疾病”后获赔付5万元,附险“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主险“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保额降至5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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