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赢家”从主合同生效第二年就开始按保险金额的10%每年发放生存保险金;在交费期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当期保险费2%的比例支付持续保险金,以鼓励客户持续交费;交费期内,每满五年按当期保险费50%的比例支付特别保险金,以减轻交费压力。这些保险金若不领取,将直接进入万能账户进行再次投资增值,需要时可以通过“部分领取”以解急用。同时主合同保单红利可以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也可以取出投入万能账户,提高资金收益性。财富赢家还提供多种选择权:客户在60岁以后,可以选择每年领取保险金额20%的生存金直至终身,也可以选择在60周岁时一次性领取。
据泰康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财富赢家”是由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构成,同时保单还包含了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情况,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仍享有各项保险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特有的人性关怀和分担风险优势。客户根据需要,还可附加《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这款保险计划作为终身型的产品组合,在中长期理财的配置中,集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保险保障、理财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优势明显,有着很多单纯的理财产品不具备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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