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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虽便宜但保障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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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定期寿险是被保人一定时间内身故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的险种。

  与定期寿险不同,“终身寿险”的保障期限为终身,被保险人不论因遭受意外事故还是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均可得到等同甚至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金给付。终身寿险只要维持合同有效,保险金最终必将给付(因为人总有一死)。和终身寿险相比,定期人寿保险只是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意外身故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金。但是,因为保险期限的区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之间的费率相差较大。相对于收入较低而保险需求(通常来自家庭责任)较高的人群,定期寿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公司无给付义务,也不退还保险费。也就是说,定期寿险的保险期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且基本是消费型的,到期后缴的钱再也拿不回来了。目前也出现了“返还型定期寿险”,顾名思义,后者是一种储蓄型定期寿险,当保险期限届满时,可以取回本利金,保险责任就终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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