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针对人身险,特别是以
万能险为主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一直在持续。就在近日,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
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其中,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
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两全保险、
年金保险产品5年内不得返还等条款令业内高度聚焦。曾经炙手可热的理财型保险产品是否会退出历史舞台?对于险企未来的产品结构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附加万能险被喊停或影响中小险企保费规模
本次《通知》在鼓励保险公司重点开发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等传统保障型产品的同时,对有可能引发市场乱象的潜在理财型产品进行了大力整治,整治涉及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万能保险、
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团体
医疗保险等多款保险产品。
其中,最令业内关注的,则是《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保险产品时,“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同时“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将对中小险企保费造成影响。“保险公司在进行产品设计时进行附加的主要原因,在于主险利润率很低。”国信证券分析师王继林认为,以2016年开门红产品为例,其预定利率4.025%,而且期限长。而保险公司可通过返还的钱或者分红收回到新账户或者万能账户上,收取一定的管理佣金以及提取息差,来赚取一部分钱。“可赚取息差一般为100-150bp,例如每年100块钱的分红,如果继续留在保险公司,进入新账户或者万能账户,公司会收取保户一部分费用,因此息差可达到100-150bp。”
兴业研究所则指出,此前作为险企常见的营销手段,万能险经常作为附加险销售,进而“以辅促主”。其中,主险提供风险保障服务,附加险提供资产保值增值功能。如果未来险企不能再使用上述形式营销主险,尤其是主打理财型产品的中小险企,产品吸引力将出现下降。进而险企保费收入可能下滑,与此同时,由于理财型产品的新业务价值率远低于保障型产品,因此该政策对险企的新业务价值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