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某于1998年3月为其本人向平安人寿投保福临门1份,同年6月再次投保平安幸福20份及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份。2004年1月16日翟某乘坐车辆发生车祸致重度颅脑外伤当场身故。经平安人寿审核,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共计人民币54.38万元。
赵某分别于2000年2月、2002年5月、2003年7月投保中国人寿康宁终身、千禧理财及吉祥卡保险,累计风险保额51万元。2004年1月29日,赵某驾车翻落山崖,被保险人当场死亡,公司给付保险金51万元。
2004年6月10日,戴某因乳腺癌术后脑转移身故。戴某曾于2002年2月2日在太平洋人寿为自己投保长发两全保险(万能型);后又于2002年9月3日投保红利来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经核实认为符合保险责任,共计赔付391340.42元。
从这一连串的案例可以看出,在现实生活中,不幸的发生往往让人猝不及防,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送上的理赔服务,虽然不能化解客户的痛楚,但它却实实在在地为客户解决了后顾之忧。
为了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各保险公司还不断加强对业务员的培训,推出具有自己特色的新的理赔服务,如: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对事实清楚、无疑点的赔案24小时内给付;重大疑难案件则借助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弄清事实,尽量快速给付;对医疗险则采取建立定点医院制度,方便客户就医就诊,建立住院代表制,进行导医和预约就诊;对住院病人送鲜花进行探访,增加和客户之间的沟通联系;进行医院治疗的直接结算试点。有的公司还推出医疗费用预付办法,在基本事实清楚,单证齐全的情况下预付保险金给付总额的50--70%,保证经济困难的危难客户及时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等等。各公司都建立了专业理赔队伍,聘有医生、律师及各类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各公司还通过举办各种活动,进行理赔方面的宣传。最近,新华人寿江苏分公司就举办了理赔公益课堂活动,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向客户们详尽而通俗地解释了保险的涵义,理赔的步骤,遭遇拒付结果的具体原因分析,办理投保、办理理赔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公司开办以来处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听课之后,客户们纷纷表示,对“投保容易理赔难”又有了新的认识:只要规范地投保、如实地告知,公司对于合同所列责任的承诺是一定能够兑现的。
风险无处不在,意外随时可能发生,一旦家庭成员得了重病,或者发生了意外,那么,整个家庭都要遭受沉重的心理上的打击和随之而来的沉重的经济压力。此时也正是保险公司发挥保险扶危救难、关爱人、帮助人的关键时刻,是保险给了客户实实在在的关爱和对明天的希望。
中国的保险业是新生的事业,充满蓬勃发展的生机,又有很多不足的地方,理赔工作也一样,在发展中改进,在改进中发展。各个公司正在不断地调整提高自己,让理赔服务做得越来越好,让广大的客户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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