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受理了诸多通过推荐保险来实施诈骗的案件。这类案件虽然并不复杂,只要当事人能够多想一想就能避免,但此类案件的受理数量依然居高不下,这究竟是何缘由?
【案例】
投保遇李鬼被骗三万元
段先生今年72岁,刚与夫人从香港搬到上海定居,由于在上海不能享受医保等各种养老保障待遇,为了能够老有所依,便想到了通过购买保险的方法来把夫妻两人后半生的生活经营好。由于刚来上海不了解情况,为了找个口碑不错的保险公司,段先生常常去参加各种保险公司的理财报告会,就此认识了做保险代理的业务员齐高。
齐高自称是某知名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业务员,知道段先生有购买保险的意向后,就常鼓动段先生买保险。但是,段先生依然犹豫不决。
2010年10月30日,齐高给段先生送了一张其所在保险公司业务报告会的入场券。此后更是常常约段先生见面并鼓动其购买保险。在如此强烈的攻势下,段先生终于下定决心购买一份保险。
2010年11月9日,依照齐高的推荐和介绍,段先生投保了一份高额利润回报的保险。齐高在平安保险公司里帮段先生填了保单,并随同段先生到银行取了3万元。之后,齐高称,考虑到段先生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还要到公司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有些太辛苦了,为了免去段先生的舟车劳顿,这些手续就由自己来帮段先生办理。对此,段先生表示同意。齐高写了3万元的收条后便离开了。
2010年11月22日,齐高再次约段先生见面,这次见面的地点定在齐高所在保险公司。见面后,齐高再度劝说段先生投保,这次介绍的保险产品的年收益率达10%以上,段先生听后很感兴趣。而由于这次的见面地点是在齐高所在的保险公司,段先生觉得已经能够确定齐高的确是这家知名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而自己也确实需要多份的保障,就听从了齐高的引导又从银行转账了3万元购买了公司的第二份保险。
2010年12月初,段先生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保单,但是打开后发现只有一份保单,第二份保单迟迟未到,段先生开始产生怀疑。
无奈之下,已过古稀之年的段先生亲自来到了该保险公司找经办的业务员齐高,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并要求退保。在段先生的强烈要求下,齐高当场将3万元退还给了段先生,但是对第二次投保的3万元却只字不提。
段先生经多次讨要无果,才发现事情不对,于2010年12月2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3月7日,公安人员口头通知被告人齐高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齐高就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诈骗犯罪事实。
原来齐高在第二次向段先生推荐保险时,已经从该家保险公司辞职,不再是该家保险公司的员工了。由于没有工作,又欠了一笔钱款,他才想到利用段先生对他的信任,冒充原任职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假意向其推销保险来骗取段先生的钱财。
这是一起刑事诈骗案件。整个案件其实并不复杂,人物关系也极为简单。段先生对于齐高过于轻信,面对其虚构的高额利润的保险,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让齐高有机可乘,最终被骗走人民币3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人齐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而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齐高有自首情节,归案后交代态度较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事实和法律,予以采纳。
最终判决被告人齐高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二千元;同时追缴被告人齐高的赃款以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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