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王某某,保单号:201061000020120730,该客户于2010年7月29日购买了我公司金凤凰D款险种,保费30000元,2010年8月9日回访过程中客户无异议(相关情况有系统录音为证)。2011年6月,在保单生效期间,客户通过咨询保单情况,认为在投保过程中,我公司客户经理与客户在表述与理解方面有一定的偏差,公司随即安排专人与客户沟通。因客户在北京工作,而退保手续需要本人到陕西分公司柜面办理,2011年12月1日,客户本人到陕西分公司办理了退保手续。
因退保时犹豫期已过,按照合同约定和行业通行做法,退还了客户保单的现金价值。该客户提出异议。考虑到客户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至上的理念,经请示上级总公司,我公司决定将保费全额退还客户,客户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2月20日,我公司与客户协商一致,并按照特殊案件退保处理方式签署了情况说明书,客户在说明书中承诺不再追究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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