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二:意外烧伤获泰康理赔33.27万元
近日在宁乡的一场理赔会上,泰康人寿湖南分公司为不幸遭遇烧伤的任女士家属赔付33.27万元。
任女士是宁乡县某运输公司的一名文员,由于从事运输行业,她经常看重大交通事故通报,风险意识较强。2011年9月,任女士购买了泰康E顺保险计划,含泰康E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30万元)、泰康附加E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额2万元)、泰康附加E顺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保费共计288元。
今年2月,任女士家中因电烤炉烘烤衣物起火,在逃生过程中,任女士被杂物绊倒而致严重烧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被保险人全身多处烧伤。接到报案后,泰康人寿湖南分公司理赔员立即前往医院慰问,协助客户收集资料。随后,泰康人寿作出了理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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