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人寿、太平洋人寿被江西保监局罚款15万元
日前,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刘凯因欺骗、欺瞒等问题被江西保监局罚款15万元。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陈树红因雇佣无合格证人员从事销售活动、提供虚假资料等问题被罚15万元。
经调查,人民人寿吉安中心支公司于2012年1-6月期间,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新型产品回访不符合规定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江西保监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及罚款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太平洋人寿安中心支公司因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江西保监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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