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银行网点于去年为母亲购买了生命人寿《红上红F款两全分红型保险》的南京市民钱江涛,从今年8月中旬起便为了讨个说法奔走在生命人寿公司、银行和保监局之间。
8月19日,钱江涛续费时被告知,保险业务员何琳声称5年后即可取出所有保费的该保单,期限实际为50年,其母必须在105岁时即2061年方可取出全部保费。轻信收益中招钱江涛告诉本报记者,2011年8月16日,其在一国有银行南京将军路网点存钱时,生命人寿驻该网点销售人员何琳给他推荐了上述保险。
“何琳当时告诉我每年交1万块钱,只要交满5年,我第六年就可以把本金和分红一起取出来,可以取到6万元不到。”钱江涛回忆称。
钱江涛遂按照何琳的说法测算后发现,该款分红型保险的收益要远远超过将钱存入银行的利息,感觉非常划算。“我仔细算了一下,如果一开始将5万块钱放进银行存5年,才5%的利息,也就12500元,按生命人寿这种1万元逐年续缴加上去的话,我前期根本不需要一下将5万元压在银行,很划得来。”
钱江涛随即于当日为其母亲沈女士购买了这款保险。今年8月,钱江涛按照与保险公司的约定续保时,却被该保险公司告知即使他缴满5年,也不能取出5万元的保费。
9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市白下区洪武路29号东方金融大厦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暗访时证实了钱的说法。“到了第6年,你要是取出5万元的保费就属于中途退保并自动终止合同,只能按照当时现金价值退费。如果5年后要取出本金,也只能取出46223元。”一位张姓高级客户经理向记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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