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决定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大力宣扬保险理念,广泛普及保险知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保险业良好社会形象,为保险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保监会要求,“3·15”期间,各单位要保证信、访、电、网等投诉渠道畅通,注重发挥好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的作用,认真做好日常投诉接待工作,及时办理消费者来信来电,热情接待消费者来访,通过保险纠纷调解处理机制等多种形式,及时化解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矛盾纠纷;要认真组织排查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就地化解,确保不出现群访、群诉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集体进京上访活动;要健全完善保险消费重大投诉事项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妥善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关于开展“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的通知》全文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中国保监会决定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诚信保险优质服务”的主题,大力宣扬保险理念,广泛普及保险知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保险业良好社会形象,为保险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科学普及保险知识
各单位可以重点普及一般保险常识,例如常见险种投保指南、理赔指引、法律常识等,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消费者了解和学习风险管理知识。通过推介保监会网站“保险知识大讲堂”专栏、保险消费者教育微博以及各单位已经常态化运行的网络、报刊、广播、电视专栏等多种保险知识普及渠道,深入开展消费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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