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产品可投股票一级市场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通知提出,养老金产品类型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固定收益型、货币型等。其中,股票型、混合型等都可以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30%)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产品资产净值的30%。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高于产品资产净值的40%。固定收益型产品可以投资股票一级市场,且应当在上市流通后10个交易日内卖出,但不得投资股票二级市场。
养老金产品是由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发行的、面向企业年金定向销售的企业年金基金标准投资组合,仅限于境内投资,需向人社部备案。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券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养老金产品资产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分析人士介绍,前端集合和后端集合是集合企业年金计划的两种模式,投资管理人发行养老金产品并发售的模式是后端集合模式。目前我国企业年金主要实行前端集合模式,即由受托人发起,包括一个账户管理人,一个托管人,若干投资管理人,集合计划的主体是受托人。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前端集合模式下,受托机构全权代表委托人进行年金基金的管理和投资,后端集合则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受托人的核心地位,加强了投资管理人的作用。
“现在是前端集合,以后会是前端开放,后端集中。后端集合模式将带来现行企业年金运营模式的巨大变革。”一家
养老险公司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