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及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外,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未变更重要会计政策。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集团本报告期间的会计估计变更为精算假设变更。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缴费方式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根据本集团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当前信息,本集团于2012年度重新厘定了折现率和退保率假设。上述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2年12月31日保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5.96亿元,增加税后利润人民币4.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