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在7月1日实施,相比现行条款,新车险条款对于备受诟病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及部分免责条款进行了删改,更强调对车主利益的保障。一旦新条款开始实施,现在各保险公司执行的4种商业车险条款将被统一,车险产品的价格也将做出相应调整,目前部分公司还在进行相关费率标准的测定,但据称“下降空间不大”。
高保低赔、无责免赔都将取消
据业内人士介绍,新车险条款从2011年就开始向公众和各保险公司征求意见,2012年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新车险条款。记者日前从产险公司相关人士处获悉,监管部门已传出内部消息,新车险条款有望在今年7月1日实施,目前各公司正在为新条款的正式实施做最后准备。
“根据我们的梳理,与现行的条款相比,新车险条款要求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投保,减少了11条责任免除,取消了关于依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的描述,调整了盗抢险等的免赔比例。”该人士解释称,从这些条款修改来看都更强调了维护车主的权益。尤其是新条款中规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投保”,取代了现行条款中的按新车购置价来投保,也意味着一旦新车险条款开始实施,车险市场一直存在的“高保低赔”(按新车价格投保,但按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来理赔)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此外,对于一直困扰车主的“无责免赔”问题,新条款中也提供了除现行理赔方式外的第二种方法,车主还可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从而简化了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的程序。
车险保费价格或难下降
与新条款内容更强调车主利益保障相比,车主也更关心车险产品的价格能否更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