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是自己朝夕相处的室友下的毒后,令被害学生小王错愕不已,难以相信自己的好朋友会有如此行为。据了解,下毒害人的室友小周表示自己其实开始并无恶意,纯属开玩笑。但是自己也没想到,等小王拿到最终检测报告的结果后没想到事情居然这么严重,并非自己所想的宠物饲料那么简单。原来这种催肥素是是属于工业原料,含有大量的激素。
根据被害人小王透露,自己平常和室友小周的关系一直挺不错,完全想不到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事发后,下毒害人的学生小周也向自己的室友小王道了歉,并且在道歉时候还表示自己有精神疾病,称自己发病时没有理由地就把催肥素放在了小王的白糖里面。
意外险,即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意外是无处不在的,人人都需要意外险,在投保了
综合意外险之后,如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常出差的人士,还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够额外增加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保障。
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
旅游险。此外,家庭可以选择意外险还有针对老年人的《老年人出行
平安保险》、针对家庭财产《安居综合保险》、针对民用燃气危险的《民用燃气用户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意外险真的是不能省却的保险!
总之,有责任感的人都需要意外险的,对于家庭责任重大而且意外风险较大的人士,更应该在购买了普通意外险后,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生活特性,再增加一些特殊的意外险保障。
意外险拒赔的十种情况
理赔意外之一:中暑身故不赔
2008年夏天,张先生在走下公交车后突然中暑晕倒。在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张先生的儿子想到单位为张先生购买了意外险,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让张先生儿子意外的是,保险公司认为中暑不属意外,拒绝理赔。
解读:中暑是一种疾病,与患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所以说中暑不是外来的,而是内在因素引起。同时,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可以预见的,也不是突发的。因此,中暑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不属于意外伤害。
理赔意外之二:妊娠意外不赔
周女士在2006年6月购买了国寿某意外险产品。但是,当年12月底周女士意外摔倒(当时怀孕4个多月),身上出现多处明显的伤痕,经医生检查后,安排住院观察和治疗,后成功保胎。但在出院后,周女士却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解读: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加,多数意外险产品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目前,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理赔意外之三:八级以下伤残不赔
黑龙江齐齐哈尔一位老人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按公安部《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鉴定为腰部伤残八级,右上肢伤残十级。当这位老人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时,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意外险条款中只对七级以上(包含七级)伤残进行赔付,老人的伤残等级不在赔付之列。
解读:目前,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都将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作为基本的给付标准(烫伤、烧伤除外),这个标准分为七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共34类。而公安部的《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十个等级(一级最重)342类,要详细得多。这也就意味着,八级以下伤残会被拒赔。
理赔意外之四:过劳猝死不赔
李先生在单位加班时突然摔在地上,在被送至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医生诊断为“猝死”。对此,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其名下的意外险,理由是“猝死不是意外”。对此,家人很不理解,明明是突然发生的死亡,怎么就不是意外呢?
解读:过劳猝死是因为长期慢性疲劳导致的,当事人本身大多患有其他疾病,却因为不自知或不以为意,任由身体耗竭,最后导致病发死亡。过劳猝死虽然让人觉得很意外,但因为并非外来突发事故所造成,因此,意外险是不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