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寿险故事 > 正文
太平人寿退保只得一半保费案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本文案例中温先生因经济压力表示要退保却只能拿回一半保费,保险员当初的承诺成为空头支票。据此,业内专家友情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保险时必须要慎重了解合同的条款,以免遭遇“霸王条款”。

  “承诺”终成“空头支票”

  温先生是火炬开发区一家药店的店主。2008年10月15日,温先生以200元的价格,在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买下一份“阳光天使少儿两金保险”。温先生向记者回忆,当时由一名太平人寿保险代理人汤先生代为办理,并承诺每年可有百元以上的分红。

  但温先生对中途退保是否能拿回全额保费感到担心。“当时他跟我说只需扣除一点手续费,就能拿回大部分保费。”打消了疑虑的温先生,并没有详细查看合同的条款,便与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正式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基本保额为5万元,年缴保险费2225元,缴费期限为18年。合同签订后,温先生共缴纳了两次共计4500元保费。

  2010年10月即将缴纳第三年保费时,温先生感到经济上有些吃力,产生了退保的想法。于是,温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退保申请。然而,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温先生,此时退保,温先生只能按保险单“现金价值”领取2000元保费。对此,温先生感到不满,认为自己共交纳近4500元保费,而退保的现金价值却连一半都不到。

  记者查阅发现,现金价值,即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在温先生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价值表一页,记者看到,该险种第一年度末现金价值为850元,第二年度末为2000元。温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过于专业,当时保险代理人亦没有详细解释,这让作为普通消费者的他很难看懂、理解透彻。同时,当时保险代理人的说法让他以为退保时可以拿回绝大部分保费,温先生认为保险代理人有误导他购买此保险的嫌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