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寿险费率政策正式登场。根据中国保监会安排,从5日起,正式启动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政策,放开普通型人身险(包括人寿险、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2.5%的预定利率上限,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但超过保监会设定的3.5%法定评估利率,仍需一事一批。
从1999年起,14年来,中国寿险业始终沿用监管层厘定的上限2.5%固定费率政策。此次全新改革,对于普通消费者意义何在?记者采访保险(放心保)业人士获悉,此次寿险费率改革预计将使人身险产品的费率降幅达到20%左右,这无疑将促进保险业竞争、惠及消费者。
但与此同时,由于对人身险产品进行“新老划断”,感觉到以前购买保险“亏了”的消费者可能会主动选择退保。
预定利率越高保费越低
此次改革方案中,明确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2.5%的预定利率上限,这里面的“预定利率”是什么意思?
所谓“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根据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为保单设置的每年收益率。预定死亡率、附加费用率、预定利率共同决定着保险产品的费率,进而影响消费者缴纳的保费。
一般来讲,预定利率越高,消费者缴纳的保费越低。而此次提高预定利率上限,则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增加给消费者的“让利程度”。
不过,这种“让利”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为了控制风险,改革方案还设置了3.5%的法定评估利率。如果保险企业自行设定的预定利率高于3.5%,仍需向保监会“一事一批”。险企偿付能力若不能达到150%以上,保监会将不予批准通过。
保监会方面对此表示,3.5%的法定评估利率是保监会根据国际上通行的确定评估利率的方法,采取“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扣减风险边际的方法作为确定评估利率的基础,并以无风险利率加风险边际的方法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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