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人士曾解释,在保险纠纷案件中,涉及保险合同免责条款、销售误导、代签投保书、合同条款说明义务和理赔难等多方面问题。对法院审判来说,保险纠纷案件的专业性较强,而引入诉调对接机制则可有效地弥补法院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诉调对接工作在规范公司经营、防范行业风险、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冯贤国在部署会上如是表示。此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审判保险案件中,发现保险公司经营活动有失规范之处以及带有普遍性的行业风险,将会及时向行业协会进行通报,如在审判航意险案件中,发现各保险公司航意险销售存在缺陷,容易引发纠纷。为此,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协同北京保监局制定了规范化的航意险销售流程。
值得一提的是,诉调对接机制更重要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容易选择的解决纠纷的渠道。在自愿的前提下,相对于选择法院和信访投诉等较严格的受理程序,诉调对接可以显现简便、快捷、成本较低的优势。
案例
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纠纷
2013年7月,79岁高龄且患有脑血栓后遗症的原告刘某起诉保险公司。2009年,老人持毕生积蓄15万元到工商银行(3.78,-0.01,-0.26%)购买国债,但其购买的国债已销售完毕,于是,驻银行的保险人员推荐老人购买万能险产品,但并未以合理方式提示老人该保险投资非固定收益。后老人见投资收益与国债利息相差悬殊,于是起诉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并按照国债利率赔偿其利息损失。
原告起诉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邀请行业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共同进行矛盾化解。行业调解员从展业规范的角度对保险公司进行劝说,人民陪审员则从老人诉讼艰辛的角度进行劝解,法官从法律规定方面结合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整体把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案件以原告撤回起诉结案。原、被告均对结果表示满意。(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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