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平安寿险向近4000万客户推出理赔承诺:对属保险责任、超过30日结案的个人寿险理赔案件,支付保险金超期给付利息。从李女士家属报案之日起,平安寿险虽然已及时进行了大量前期工作,但由于案件情况特殊,投保地在广东、出险地在河南、受益人在陕西,且赔付数额巨大,案件最终的处理时效超过了30天。为此,平安寿险除如数支付保险金6397991.97元外,还主动向客户支付了超期利息4614.31元。2月9日,平安寿险通过全国通赔服务,将赔款及罚息共计人民币640万元在陕西送达李女士亲属手中。
据悉,自去年推出“信守合约、为您寻找理赔的理由”及“资料齐全、30日未作出理赔核定支付超期利息”的服务承诺以来,平安寿险2009年符合承诺要求的70万件理赔案件中30天结案达成率高达99.61%。今年2月2日,平安寿险更是将服务承诺升级,全面推出“保单E服务”,帮助客户全天候办理30余项保单自助服务。同时,平安产险对赔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包含1万元)的车险保险责任事故案件,在客户提交索赔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承诺1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审批并通知付款,再次刷新了保险行业理赔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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