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寿险部拟将对人身险(包括寿险、健康和养老)公司的现金流、净资产变化压力测试和经济资本测试要求上升到制度层面:除技术细节外,要求从2015年起每年定期在公司互联网网站对外披露上一年度现金流测试结果。同时,将依据现金流压力测试结果,将保险公司分为4类,最严重可将被责令增加资本金、限制向股东分红等监管措施。
3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由保监会寿险部下发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显示,该办法自2014年起试行1年,2015年正式实施。试行期间,保险公司不需要对外披露现金流测试结果。但今年5月31日前,保险公司应完成含现金流测试结果的一季度报告和2013年度报告的报送。
“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具体报送时间可以商量,但制度一定要完善。原来对现金流有监控,现在要形成一套制度,并且要求每年都披露。”24日,保监会寿险部一位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全面风险压力测试,指的是监管部门通过压力测试、经济资本测试等方式,分析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和抵御不利冲击、吸收损失的能力,评估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健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保险系统的稳定。
依据该征求意见稿,全面风险压力测试包括压力测试(分为现金流压力测试和净资产变化压力测试)和经济资本测试。
值得注意的是,人身险公司多为业内人士提出,该份文件采用现行法定准备金作压力测试前提,对经济资本测试要求计量操作风险等要求,其适用性可能会随偿二代的标准确定而有变化。
正在起草的中国保险业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下称“偿二代”)中,需要明确寿险准备金评估原则和具体规则,有一个很可能的方案是现行法定准备金原则将有所改变。按照偿二代制度时间表,寿险公司最低资本标准、实际资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都要在下半年推出,而寿险准备金原则方案则是一系列后续工作的基础标准。
业内关注这个办法的适用性,“偿二代中寿险要明确新的准备金评估原则和具体规则,如果该压力测试运用现行法定准备金测算,那么在利率的压力情境下,基本就是债券类资产会减值,这意味着资产久期越短,其在该压力情景下的损失越小,这和久期匹配的一般目标是相反的。另外该文件要求经济资本测试计量操作风险,而操作风险在偿二代中是定性而非定量监管的。”当日,一位寿险公司风控人士对本报记者解释。
对此疑问,保监会寿险部人士表示,偿二代具体监管标准尚在讨论中,监管应在现行条件下不断增强风险把控力量,“前端已经放开,后端就一定要管住,尤其是当前国内经济很不稳定的情况”。
他同时坦言,寿险风险暴露点很多,监管转型需要过渡期,如果偿二代监管标准确定,相关压力测试办法也会做出调整,“包括准备金评估原则有变化,压力测试标准肯定也会随之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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