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基金公司外方股东撤出的消息也时时传来,可见“合资病”并非保险行业所独有。
不要说大到中外股东之间合作的矛盾,其实小到朋友合伙开公司也可能矛盾重重。企业经营不善合伙人寻求退出的消息比比皆是。仔细观察后会发现,合伙人想要退出的企业,基本上都是亏损的。
当行业内的大多数企业都处于盈利状态时,股东之间的矛盾就不那么明显。而当行业环境不好,企业经营不善时,股东之间,尤其是中外股东之间的矛盾就会凸显。
所以,当一个行业大面积发作“合资病”时,可能并不是单个企业的问题,更可能是警示行业盈利情况亮起了“黄灯”。
合资病频发
2004年,我国境内有9家寿险公司,而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有19家。到2007年,已有29家本土的寿险公司在与24家外资寿险公司展开竞争。如今,根据保监会网站的数字,已经有中资寿险公司43家,外资寿险公司28家;中资财险公司43家,外资财险公司21家。可以说,整个市场已经“拥挤不堪”。
国内的保险市场刚对外资开放时,出于监管要求,外资寿险公司必须遵循合资企业规定,在每家国内合资保险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非寿险公司可以设立独资企业)。但外资股东经常发现合作伙伴之间“与生俱来的紧张关系”,尤其是因为很多本地的合资企业伙伴根本不从事金融服务行业,更不用说保险行业了。对开展寿险业务所必需的金融及经济状况,这些合作伙伴也缺乏了解。
如2002年由美国纽约人寿和海尔集团创建的合资企业。但2011年,纽约人寿出售其在该合资企业中持有的50%的股份,其中一半卖给了海尔集团,另一半卖给了日本保险公司日本明治安田生命保险公司(MeijiYasudaLifeInsurance)。
这样的例子在保险业很常见。年报的披露,让整个行业的亏损暴露在大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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