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399.4亿元人民币的境外优先股发行于10月23日完成交割,并于当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生效。
这本是一则不会被保险行业关注的新闻,但在此前一周,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险资金可投资优先股,使保险业与优先股,尤其是近期即将大规模发行的银行优先股之间发生了微妙的化学反应。
“好棋”如何下
投资规模尚待观察
“优先股充分匹配保险资金特征及投资需求,优质优先股将更容易获得险资青睐。”一位保险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保险资产的负债具有长期性,回报率更偏重于稳定性,因此,保险公司对于能够提供稳定回报且收益率较高的长久期品种青睐,优先股符合保险资金配置的特征。
整体来看,《通知》对于险资优先股投资的约束比较小。其主要对险资投资优先股的认定标准、评估准则、投资途径以及监管方式进行明确,认定标准方面区分为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率。《通知》指出:“保险资金投资且已经纳入固定收益类资产计算投资比例的优先股,发行方将其调整为权益类融资工具,或者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照规定支付股息的,应当在发行方相关决议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调整纳入权益类资产,统一计算投资比例。”分析人士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优先股发行方会认定为权益类资产。
参照美国经验,财险不配置优先股,寿险独立账户几乎不配置优先股,即便是在2006~2008年期间,最高仅持有36.31亿美元,为当期所持股票的0.24%。寿险普通账户在2006~2008年期间,优先股配置超过650亿美元,2008年甚至超过普通股;但金融危机后快速回落,到2012年底,普通股投资恢复至740亿美元左右,而优先股投资快速下滑至83亿美元。考虑到2006~2008年金融危机以及我国目前权益投资比例上限,方正证券(6.16,0.13,2.16%)研究报告预测,参照8月份数据优先股规模约为2500~4300亿元,为寿险资产的3.3%~5.5%,但考虑到优先股规模扩张速度,实际投资规模尚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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