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保监会网站通报了5起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多家保险公司均出现在电话销售中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促销、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保监会从各电销中心的现场检查中获取证据,并对涉案的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处以严厉的处罚。
通报中指出,保监会经核查发现
太保寿险上海、武汉、西安三个电销中心在部分电话销售保单中,销售人员通过夸大保险责任、对保险产品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以银行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诱导客户将原保单退保后投保新保单、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等。
大地财险的销售人员在部分电销保单中对销售政策进行不实宣传、对同业公司进行不实宣传、将本公司产品与其他公司不实对比以及诋毁同业公司等。此外,
平安人寿的电销人员在推销
人身保险产品时,在通话过程中没有提到保险,宣传产品收益率为8%,使用“攒钱”的说法等。
另外,
阳光人寿淮南中心支公司存在通过夸大收益、保障范围、承诺随时可取本金等手段诱使消费者投保等行为。在产品说明会、销售人员晨会上使用的PPT,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进行对比,仅使用中、高两档演示预期收益,且未注明预期收益是不确定的。而
泰康人寿黑龙江分公司个别银保客户经理利用虚假电话回访欺骗消费者。
五家险企涉案情况
案例1太保寿险
案情:保监会于2015年10月27日至11月13日对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寿险)开展了电话渠道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专项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上海、武汉、西安3个电销中心在部分电话销售保单中存在夸大保险责任、对保险产品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以银行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诱导客户将原保单退保后投保新保单、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等。
处罚:保监会对太保寿险总公司及涉案机构、高管人员罚款共计76万元。其中,鉴于太保寿险总公司对3家电话销售中心欺骗投保人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对太保寿险总公司罚款12万元,对太保寿险总经理助理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