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举办的“2016陆家嘴论坛”上,来自保险行业的监管者、中外机构高管,分别就新起点上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了热议。
过渡期表现首披露
虽然2016年是“偿二代”实施的元年,但实际上去年已进入过渡期试运行。据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透露,从过渡期表现来看,“偿二代”试运行情况良好,保险行业在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偿付能力总体保持稳中有升趋势。
“偿二代”在过渡期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全面科学地计量保险行业的风险;二是整个保险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有效促进了保险行业转型升级;四是保险行业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从陈文辉披露的数据来看,2016年一季度,保险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稳定。从充足率情况来看,产险公司、寿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90%、221%、44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2%、200%、441%;97.5%的公司偿付能力达标,仅3家公司不达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公司占比高达92%。
从资本情况来看,行业资本溢额稳步增长,从2015年一季度的1.42万亿元增长到目前的1.71万亿元,增幅达20%;行业整体资本质量较高,行业实际资本中,高质量的核心资本占比91%,附属资本仅占9%。
从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来看,风险较低的A、B类公司占比为95.3%;风险较高的C、D类公司分别只有4家和2家;针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C、D类公司,保监会将采取停设分支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创新
通俗地说,相较于“偿一代”,“偿二代”能准确识别和区分高风险公司和低风险公司。比如业务激进、管理能力差、风险高的公司偿付能力会显著下降;业务结构合理、管理能力强、风险低的公司偿付能力会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