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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加盟”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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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
   7月3日晚间,中国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修订后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十年实践,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已成为保险资金运用的常规业务,此次《办法》去掉了原有办法名称中的“试点”二字,并对多处内容进行了修订。
 
  主要包括:简化行政许可。根据近年市场化改革成果,明确取消了相关当事人业务资质审批、投资计划产品发行备案、保险机构投资事项审批等许可事项。修订后,《办法》已无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
 
  拓宽投资空间。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
 
  强化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相关当事人职责,建立受托人风险责任人机制、净资本管理机制和风险准备金机制,落实市场主体风控责任。
 
  完善制度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相关条款表述,同时整合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主体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期限较长、收益稳定,是保险资金配置的较好资产。2006年以来,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形式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取得较好进展。
 
  一方面,业务规模稳步上升。特别是2013年注册制改革后,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截至今年5月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累计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00项、基础设施股权投资计划17项,合计注册(备案)规模8938.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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