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整份保障期30年,首年交费19,477.7元,其中主险交费期为15年(豁免保险交费14年),其他所有附加险保险期间为一年,附加险到期时,可按保险合同约定办理续保手续,公司同意续保后可继续享有以上保险利益。
2、 重大疾病二次赔付说明:首次重大疾病给付: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给付100%保险金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二次重大疾病给付:首次重疾一年后和五年内,罹患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再次给付100%保险金额的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3、 住院补贴:同一次住院,住院补贴的给付天数不超过180天。
4、 重症监护室补贴:每年累计给付天数最多为30天。
5、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具体定义以及赔付条件详见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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