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提示:
1、投保范围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16周岁。
2、交费方式
6年、10年、20年限期年交和交至18周岁、交至25周岁、交至30周岁六种
3、保险期间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的24时止。
保障责任:
1、教育金、创业婚嫁金、贺岁金、满期金
(1)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分别于该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教育金;
(2)创业婚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于该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创业婚嫁金;
(3)贺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30、40、5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分别于该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贺岁金;
(4)满期金: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本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金,保险合同终止:
满期金=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保险单所载的祝寿金金额
2、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中最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8%;
(3)被保险人身故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保险费豁免
如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或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将豁免投保人自身故或确定全残之日起的剩余应支付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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