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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守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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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友邦守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由主合同《友邦守卫人生两全保险》和附加合同《友邦附加守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而成。集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豁免保险费、满期金等多种利益于一体。保障周全,体贴呵护,为您的健康设立一道防火墙,充分抵御重大疾病风险。
重大疾病保险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且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则本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值于该重大疾病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且本公司仅对本附加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及满期金此三项保险金中的一项予以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最先发生时日以身故发生时日、重大疾病确诊时日或满期时日为准。

  豁免保险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或于被保险人六十五岁生日前(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并在全残持续期内,则本公司将豁免投保人所应缴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本公司自被保险人全残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开始豁免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被视为已缴付,本合同仍然有效;被保险人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发生全残并在全残持续期内,或于六十五岁生日或以后(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发生全残并在全残持续期内,本公司不负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三投保年龄

  缴费20年,投保年龄:18—55岁

  缴费至59岁,投保年龄:18—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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