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范围 出生28天至65周岁
缴费方式 趸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间 终身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生存满三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综合事项
保单红利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本险种的盈余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符合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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