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顾问、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钟明指出,受制于预定利率等因素,单一两全保险确实已经跟不上市场需求,致使返还期越来越短。这样做主要是保险公司为了迎合消费者希望快速见到收益的心理,并不见得是好事。快速返还产品很难抵御通胀,抵御通胀要靠保险产品的分红和长期投资才能实现。而从长期来看,累积期内保费陆续回流还会削弱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快速返还只是产品包装的一种方式,寿险公司返还的生存金仍是消费者所缴保费的一部分,寿险公司并没有额外多给一笔返还金,只是分配节点不同而已。而且,快速返还会相应加大寿险公司的运作成本,越快速返还的产品其保险功能相对越弱,费率可能越高,消费者并没有获益多少。
业内专家建议,对于两全保险而言,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其次在现有形势下考虑产品能否应对通胀。至于生存金给付水平,什么时候给、每次给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消费者要关注的是各种返还方式一共返还的收益有多大。
对于大型保险公司而言,快速返还产品只是其产品线上的一种,对公司的投资运作压力尚不大。但中小保险公司如果为了保费增长过多销售此类产品,则可能对其偿付能力带来压力。
此前在沪热销的人保健康“常无忧”产品就是前车之鉴,该险种为3年期的快速返本产品,并以高结算利率吸引消费者,虽然该险种保费收入不菲,但却被业内人士分析为卖一单亏一单,人保健康当年亏损数千万元之多,最终该险种被保监会勒令退市。
保险产品短期化趋势,显然与保监会主导的“回归保障”背道而驰。保监会在《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再次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开发的两全保险应符合以下条件: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不得早于保单生效后3年;保险期间不得少于5年;投连险两全保险和万能险两全保险被保险人为成年人,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已缴保费或保单账户价值的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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