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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福年年两全保险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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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鸿福年年两全保险采用贴心关怀设计,您一旦成功投保本产品,即刻获得包括等待期特免、减额缴清、保单质押贷款等各项功能的全面保障。

  身故保障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身故,返还已缴保费(不计利息,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年满18岁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按下列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3)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年满18岁后因意外伤害以外原因身故,按下列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3)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红利

  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给投保人。

  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和红利未领取

  1、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留存于公司帐户,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2、红利留存于公司帐户,按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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