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前身故的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我们将向您无息返还已交全部保险费,同时支付体恤金红利,保险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
如果您在10天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我们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如果您在10天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向您返还该保险单现金价值,同时支付终了红利。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除外责任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相应现金价值,如有特别红利则同时支付,保险合同终止: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或故意造成疾病;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飞行、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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