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幸福祥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幸福祥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提供高额祝寿金,在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5、70、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分别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百(200%)给付祝寿金。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1.生存保险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8%)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两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前一个保险单周年日。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8%)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2.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5、70、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分别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百(200%)给付祝寿金。

  3.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4.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若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大于已交保险费,则以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合同条款。

  注:我公司在约定情形下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关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