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介绍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泰康吉祥两全保险在每一保单年度末,若本合同有效且所到期保险费已交,公司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决定向投保人派分红利。

  所属公司:泰康人寿

  险种类别:分红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17周岁

  缴费年限:16年

  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2.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身故,分下列2种情况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身故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前(含交费期间届满日),身故保险金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2.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若身故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保险金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2.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