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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世纪彩虹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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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人寿世纪彩虹少儿两全保险详细条款如下:

  5.如何交纳保险费

  5.1保险费的交纳

  您应当按照本主险合同约定向我们交纳保险费。如果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5.2宽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单所约定的交费日期的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6.现金价值权益

  6.1现金价值

  本主险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由于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的保单实际具有的现金价值除保险单上载明的数值之外,还包括由于红利分配而产生的相关利益,即累积红利的余额、红利购买交清增额保险部分产生的现金价值和抵交保险费后的红利余额。因这部分利益无法事先确定,只能根据每年分红的实际状况确定,所以未在保单上载明。

  6.2自动垫交

  如果您选择了保险费自动垫交,您在宽限期结束时若仍未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借款,按照保单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当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的,我们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保险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保险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条款中所称的“保险合同”包括本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

  6.3减额交清

  如果您决定不再交纳续期保险费,您可以向我们书面申请办理减额交清。办理减额交清后,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将会减少,而您不需要再为本主险合同交纳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6.4保单贷款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凭保险单向我们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我们当时确定的利率执行,并在贷款协议中载明。

  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的效力即行中止。

  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7.1效力中止

  在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主险合同不再参与红利分配,同时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从合同中止日起停止计息,交清增额保险的效力也同时中止。

  7.2效力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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