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出生满90天至70周岁
保障期间:保险期限可长至10年、20年、30年。
交费方式:3年、5年交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生存,自合同生效日起,每经过2个保单年度,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首期生存保险金于合同第2个保单年度末给付。
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按条款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您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如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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